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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天津云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22 08:18:55
字体著作权保护的这些雷区请注意!
对于字体来说,也是有版权问题。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公司因为字体版权而被告上法庭,那么小编就告诉大家字体著作权保护雷区有哪些,大家要谨记!
一、字体著作权保护雷区1、想给文章图片换个字体但没授权,字体也有版权吗?答: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字库以及字库中的单字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以及如何定性的争论由来已久,实践中也产生过截然不同的判决,目前行业内逐渐达成统一认识,即计算机字库作为软件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字库软件中具有独创性的单字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2、注册商标中使用的文字也会有字体侵权的问题吗?答: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商标中使用了某种字体,商标即使已经核准注册,字体著作权人也有权提出异议。《商标法》还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获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为避免商标因侵犯字库字体著作权而引起纠纷,申请商标注册时应使用具有合法授权的字体。
3、所有的单字都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答:字库中的单字是否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独创性。受汉字本身笔画结构所限,被认定为美术作品的单字在创作性上有较高的要求。不仅是公众号中用图的配字,在广告设计、商品包装、企业网站、电影、游戏中使用具有独创性的单字时,也需取得权利人的授权。
对于软件著作权大家是怎么看的,你们知道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与限制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与限制吧。
一、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是其他权利人根据相关版权法律的规定,针对软件作品所具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实际包含:
(1)发表权,即决策软件是不是公布于众的权利。
(2)软件著作权有著作权,即说明开发者真实身份,在软件上落款的权利。
(3)软件著作权有修改权,即对软件开展补充、删减,或是更改命令、句子次序的权利。
(4)软件著作权有拷贝权,将要软件制做一份或是好几份的权利。
(5)软件著作权有出版权,即以售卖或是赠予方法向群众出示软件的正本或是影印件的权利。
(6)软件著作权有租赁权,即有偿服务批准别人临时性应用软件的权利,可是软件并不是租赁的关键标底的以外。
(7)软件著作权有网络信息散播权,即以有线或是无线方法向群众出示软件,使群众能够在其本人选中的時间和地址得到软件的权利。
(8)软件著作权有翻译权,将要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本的权利。
(9)软件著作权有批准别人履行其软件著作权并得到酬劳的权利。
(10)软件著作权有一部分或所有出让软件著作权并获得酬劳的权利。
(11)软件著作权有理应具有的其他权利。此外,软件合理合法复制品任何人能够具有合理使用软件复制品的权利。软件的合理合法复制品任何人是指根据合理合法方式获得合理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而言之,根据正规平台获得原版软件者。她们依规具有的权利除开软件合理合法复制品任何人与软件著作权人承诺的权利外,还具有下列法律规定权利:
(1)依据应用的必须把该软件装进计算机等具备信息资源管理工作能力的设备内。
(2)以便避免复制品毁坏而制做备份数据复制品。这种备份数据复制品不可根据一切方法出示给别人应用,并在任何人缺失该合理合法复制品的使用权时,承担将备份数据复制品消毁。
(3)以便把该软件用以具体的计算机应用场景或是改善其作用、特性而开展必需的改动;可是,除合同书另有承诺外,没经该软件著作权人批准,不可向一切第三方出示改动后的软件。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维护限期计算机软件依据开发设计种类不一样,版权所属不一样;开发设计行为主体不一样,软件维护限期也不一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设计进行生效日造成,其有效期从版权造成生效日测算。(1)普通合伙人的软件著作权有效期,自软件经典著作期造成生效日,截至于著作权人身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即著作权人停止以及身亡以后50年)。普通合伙人中间联合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截至于最后一个普通合伙人身亡以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于该软件初次发布之今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假如该软件自开发设计生效日50年之内未发布,则未予维护,质言之,归属于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从软件开发设计生效日,只维护50年。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针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专利法一般给予一定限制,以均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发展的共同利益。在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除开所述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间限制外,还包含:
(1)合理使用,即在维护期限内,以便学习培训和科学研究软件含有的设计方案观念和基本原理,根据安裝、显示信息、传送或是储存软件等方法应用软件的,能够没经软件著作权人批准,不向其付款酬劳。
(2)软件著作权人不可危害群众权益,违背其他法律。
(3)软件复制品合理合法持有者,在没经该软件著作权人愿意的状况下,能够依据应用的必须把该软件装进计算机内,制做备份数据复制品,开展必需的改动等。
软件著作权保护简介
一、软件著作权的立法
1、早在1990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计算机软件就被列为著作权保护的作品。1991年6月4日由国务院颁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软件给予专门的保护。该条例于1991年10月1日实施。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的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9月27日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伴随著作权法的修订,国务院于2001年12月20日也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做了修订,并于2002年1月1日施行。
2、计算机软件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在立法宗旨和保护原则上与著作权法对其他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是基本相同的。但是,软件在表现形式、开发和应用等诸多方面与传统作品相比又有着显著的特点。例如,软件中程序本身不可直观,程序作为产品带有明显的功能性和应用性,并且极易被修改、复制和传播等。因此,通过单独立法对软件著作权进行专门保护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著作权保护的软件
1、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包括两部分,即计算机程序和文档。
2、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程序包括使用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和使用机器语言编写的目标程序。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4、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并且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5、软件著作权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
三、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著作权人的直接控制,在多数情况下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复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如在互联网上传输软件供他人下载使用。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1、转让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四、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在通常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一般属于软件开发者享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但是,软件条例还规定几种特殊情况的著作权归属:
1、合作开发软件。合作开发软件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定书面合同约定。未签定合同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2、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软件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委托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
3、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软件。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4、职务开发软件。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此外,通过受让、继承或者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
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1、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六、软件著作权的继承和承受
软件著作权在保护期内,可以被继承或者承受。
1、继承。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部门规定,继承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2、承受。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知识产权能带来巨大财富的时代,比如知识产权赚钱十分常见的方式便是通过版权转让来进行。很多的版权转让都需要按照相关的转让程序进行,并且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
一、版权转让的方式方法一:版权买卖将自己的版权以等价的酬劳交换,俗称版权买卖。当然,版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
方法二:版权交易版权交易指作品版权中全部或部分经济权利,通过版权许可或版权转让的方式,以获取相应经济收入的交易行为。它属于许可证贸易范畴,是无形财产权贸易。
方法三:版权赠与版权赠与指将自己的版权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版权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方法四:版权遗赠版权遗赠指是指转让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版权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受让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二、版权转让的费用版权转让所需费用:登记1年内转让:900元/件;登记3年内转让:1000元/件;登记5年内转让:1100元/件;登记10年内转让:1200元/件;注:以上费用包含版权局收取的官费和查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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