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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摄影著作权费用是多少?
作者:天津云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3 08:33:14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问题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所有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那么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应该给谁呢?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定义和属性是什么?
1.在委托作品的认定实践中,有必要关注委托作品的认定。如果受托人接受委托,但不进行创作活动,例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画油画作装饰,乙公司将油画交给丙员工作为工作任务,则本案所产生的作品不应视为委托作品,而应视为工作作品。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托人在委托作品中从事创作,即履行与委托人达成的民事合同,通常是委托合同或合同的约定;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赋予的任务,即履行作者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委托作品著作权所有权法》规定,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约定著作权的所有权;除非另有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虽然受托人享有著作权,但也有一些限制。边肖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了以下内容。在我国的著作权保护中,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中著作权的所有权进行了规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著作权的所有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所有权。一方面,它尊重作者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它又便于委托人有效地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可以自由同意,只有他们所属的仅限于作品的财产权,而不是作品的人身权。作品的个人权利只能属于受托人。
2.在双方没有特别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和完成作品,并且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出于保护作者和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未经同意,著作权应给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享有著作权的同时,还受到以下限制:
(1)受托人应按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客户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具体范围内免费使用。事实上,一些艺术摄影企业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并以客户的艺术照片有著作权为借口扣留照片底片,以垄断其未来的印刷业务。对于这种行为,客户可以被追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例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无论委托人是否注册商标,都不得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和服务中使用该标识,也不得允许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著作权即版权”。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著作权包括以下十七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那么,怎样办理版权登记?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1.作品版权登记的作用
作品登记后,权利人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有效防止他人侵权仿冒。利用版权登记,可以制止他人擅自使用或抢先注册自己的未注册商标以及非知名商品的装潢;可以保护自己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制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使用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制止他人抄袭、模仿产品说明书、广告词、企业形象照片、产品照片的行为等。
2.办理版权登记的单位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3.申请登记时,按规定应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两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两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四张(不大于3R,可用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美术作品登记必要性和所需文件
保护著作权必须进行版权登记,美术作品作为版权保护对象之一,想要获得法律的保护也需要进行版权登记。那么登记美术作品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呢?
一、美术作品登记必要性(1)方便维权:美术作品登记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维权,维护作者的合法权利,方便解决各种版权节分,提供证据。(2)方便宣传。(3)规范版权交易:保证版权许可、版权转让等版权贸易可以顺利进行。(4)商标争议证据:可以作为商标异议、争议的证据,是企业商标战争的筹码。(5)性价比高:版权只需登记一次,期间不需续费,保护时间长。
二、美术作品天津著作权登记提交的文件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著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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