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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摄影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作者:天津云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7 08:13:04
虽然现在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但著作权登记仍有可取的好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名软件版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余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依法享有的专有权。软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不需要进行单独确认的,这是法律规定的“自动保护”的原则,软件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等权利。虽然现在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但著作权登记仍有可取的好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名软件版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余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依法享有的专有权。软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不需要进行单独确认的,这是法律规定的自动保护的原则,软件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等权利。今天,就告诉你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家为了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会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并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就出台了与软件著作权保护相关的规定。
2、作为企业税收政策优惠的依据国家虽不强制要求著作权人登记软件著作权,但仍然鼓励登记并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作了详细规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就详细介绍了国家对于经过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产品的优惠政策。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高新技术成果投资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投资,且在规定中明确提出,价格比例可以超过公司法规定的20%的限额,达到35%。更有的地方在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情况下,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
除了这些作用之外,对于软件著作权来说还有享有软件著作权证明的作用。众所周知,系统源代码为组成软件的一系列代码,而系统源代码可以无限制的进行复制。由于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就是源代码,所以一般认为源代码的持有人即为软件的著作权人,但部分源代码受制于其可复制性,使其不像复制的纸质材料那样可以区分原始与复印件,如果对于源代码的保密不严密,就很难辨别软件的真正著作权人。
因此应该尽早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后获得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将会成为发生上述情况后初步的权力证明。当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会成为自己作为软件著作权人主张软件权力的有力武器。同时,在软件版权贸易中,《软件天津版权登记证书》将会更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软件著作权的作用,希望各位能够积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以便更好享受其所带来的福利和在作为著作权人权利遭到侵犯时,拥有有力的武器。
电视台播放电视节目,对电视台而言可以受到哪些著作权保护呢?下面由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表演者权的相关内容。什么是广播组织权?广播组织权,是指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信号而传播节目的电台、电视台等组织对编排的广播节目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组织权属于著作权邻接权的范围。
1)广播组织权的客体是广播组织播放节目的信号,而不是广播电视节目。
2)广播组织为播放需要,对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录制品等进行选择和编排,广播组织对该编排享有专有权。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限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广播组织权包含哪些权利内容?广播组织权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权有权禁止未经许可转播其播放的广播、电视的行为。转播指的是一个广播组织同时播放另一个广播组织的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组织享有的转播权可以控制以有线和无线方式进行的转播,但是不能控制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转播,也不能控制饭店、超市等公共场所通过扩音器或者电视机接收信号,使在场的公众能够欣赏到广播电台、电视台正在播出的作品的行为。
2)广播电台、电视台还享有录制权和复制权有权禁止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行为。录制指的是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节目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上,复制指的是对已固定的节目的再次复制。
广播组织权的限制:
1)广播组织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广播组织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3)广播组织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发现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受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
侵害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端,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二)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法律师:著作权法原第5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条内容未做修改,在序号上改为第55条。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不申请复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3个月,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在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可以查询软件著作权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止分个人登记和企业登记,因为专业性强所以不建议自己折腾。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个人和企业登记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如何查询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一、查询软件著作权是指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数据库中进行档案或主题查询。二、查询软件著作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三、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在“天津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书的软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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