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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音乐版权形式
作者:天津云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5 08:14:31
赝品是否会侵犯原作著作权?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果赝品只是供个人欣赏的,是不会侵犯著作权的,如果制造赝品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会侵犯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著作权被侵犯,如何向法院起诉?又该提供哪些证据?
如果我们的作品遭到他人侵犯,损害了我们的利益。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著作权侵犯起诉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呢?又该提供哪些证据呢?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
一、著作权侵犯,如何向法院起诉?如果我们的著作权被侵犯,著作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捆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如果有多个侵权行为实施地涉及多个侵权人,可以向其中任意个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但起诉的被告须包括在该地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如果只对一个被告起诉的,则以侵权行为地为依据起诉只能选择该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所在地的法院。
二、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证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天津版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2、著作权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3、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当著作权遭受他人侵害时,应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并迅速委托律师介入,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著作权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每位版权作者通过登记可以让自己的作品得到更大限度的保护。
天津版权登记始终遵循自愿原则,登记后即享有相应的著作权。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是一件美术品注册成功后,拥有哪些权利?大家一起来学习。
一、美术作品著作权注册成功后所拥有的权利。1、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录、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个或多个作品的权利。2、展览权:公开展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3、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将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公众。4、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暂时使用电影作品及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制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软件不作为主要租赁物。5、改写权:修改作品和创造有创意的新作品的权利。6、表演权:有权公开表演作品,并以各种方式公开播送作品。
7.翻译权:一种语言文字转换为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8、汇编权:挑选或编排一部作品或一部作品的一部分的权利。9、放映权利: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复制艺术、摄影、电影以及以类似摄制方式制作的作品等。
10、广播权:有权以无线方式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将广播作品传播给公众的权利。11、信息网络传播权: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作品提供给公众,使公众能够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12、摄制权:由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3、著作权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如果有任何商标、专利、版权问题,欢迎留言哦。
众所周知,产出的作品是受版权保护的,那么是否是所有的作品都受版权保护呢,有哪些情况不能进行版权登记,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首先来看下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我国对于作品是实行自愿登记的,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登记的进行重点保护。具体的法律依据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计算机软件天津版权登记办法》。
著作权法第三条和第五条对作品进行了列举和排除的双向规定,即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细则如下: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但是著作权法不适用于: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即上述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采取的主要是排除法来做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下几种,原则上都可以受理: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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