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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影视作品版权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天津云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9 08:45:12

计算机软件天津版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

2、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

4、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5、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6、初审是著作权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二、所需程序及文件有

1、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申请

2、申请需要提供申请表、软件权属归属证明,软件源代码,软件说明(软件使用手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申请的,提供代理委托协议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其中,源代码(前三十页和后三十页,每页50行,不得有空行,注意页眉要注明申请人名称和软件全称,不满六十页的提供全部源代码)

3、申请费250元,证书制作费50元,委托代理的还会有代理费用

4、审核时间自递交后1——3个月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质押合同登记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所需一般材料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要质押几个软件,就填报几个申请表,不论一份合同中有若干个质押软件);2、《计算机软件天津版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3、《债权债务合同》,即主合同,原件;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即次合同,原件;5、《委托担保合同》,原件;6、出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7、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9、视情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共?份。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任一方均可提出质押登记申请。因此,如果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则须提交:(1)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原件;(2)对本方具体办事人员的授权书,签字或盖章,原件;(3)本方具体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现场出示。

三、申请一方有两人或以上(含法人)时,申请方还应提供本方其他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原件,样式见附件。

四、对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必须)。

五、向外国人质押的: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和转让

使用许可和转让一、使用许可: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自己使用软件,也可以通过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使用许可软件的方式;2、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3、付酬的标准和办法;4、违约责任。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专有许可的,应视为非专有许可。二、转让:可以转让全部全部权利,也可以转让部分权利,但署名权不得转让。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职务作品有哪几类?

1、一般职务作品

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

(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

(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

2、特殊职务作品

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职务作品都属于公司的吗?你要先搞清楚你是一般职务作品还是特殊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特殊职务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众所周知,产出的作品是受版权保护的,那么是否是所有的作品都受版权保护呢,有哪些情况不能进行版权登记,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首先来看下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我国对于作品是实行自愿登记的,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登记的进行重点保护。具体的法律依据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计算机软件天津版权登记办法》。

著作权法第三条和第五条对作品进行了列举和排除的双向规定,即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细则如下: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但是著作权法不适用于: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即上述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采取的主要是排除法来做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下几种,原则上都可以受理: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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